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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发****点击查看公司60%国有股权及12.68万元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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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3852.41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4-10-12 |
网络竞价 |
1、本项目挂牌金额 3852.41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 60%国有股权挂牌金额3839.73万元,转让方权属企业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本息合计共12.68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12.68万元。若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2、该项目转让方将标的企业 60%股权质押给****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同意该股权进行转让。 3、标的企业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收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其中,****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 3000万元,实缴出资 3000万元;****点击查看**公司认缴出资 2000 万元,实缴出资1000万元。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