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已经使用过的报废生产线夹具、检具、报废机器设备等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已经使用过的报废生产线 夹具、检具、报废机器设 备等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285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任何管道和线缆。 2.受让方承诺所购标的中的夹具、检具不得用于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生产,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3.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对所购标的中的夹具、检具进行毁型,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资产明细清单》以外的实物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严禁移动搬迁。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建新东路26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在****点击查看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交易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无论采取协议转让或竞价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竟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产权,****点击查看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点击查看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资产明细清单》中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资产明细清单》以外的实物资产不在本次交易范围内,严禁移动搬迁。产权标的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产权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产权标的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产权标的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产权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产权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产权标的、不了解产权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为由,向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不得移动搬迁《资产明细清单》以外的任何实物资产,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买受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将施工拆除保证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意向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拆除及搬迁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30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施工拆除保证金。 8.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点击查看交易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9.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受让方已足额结清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搬迁、运输,并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含标的保管、拆卸、打包、搬运、包装、装车、人工、交通运输、质量保障、安全、环保、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0.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承诺函》作为递交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 11.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2.本次转让标的价格已包含增值税(发票税率详见资产清单),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13.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任何管道和线缆。 14.受让方承诺所购标的中的夹具、检具不得用于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生产,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15.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对所购标的中的夹具、检具进行毁型,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6.意向受让方须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7372,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递交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7.本项目无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买受人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公示期间工作日提前预约可查看现场 |
展示地点 | **市**区鱼嘴 |
联系电话 | 173****点击查看7372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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