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 打牌子” “ 提篮子” 的十条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4月27日“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我单位确定天鉴****点击查看公司为**县现****点击查看处理厂(工业与生活)建设项目EPC+O+F的代理机构,现对本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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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