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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选择编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编制**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编制大纲》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规范编制完整的规划纲要文本。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
预算总控制价共八万六千元(¥86000.00),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四、服务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咨询资质或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单位需提供材料包括:项目编制服务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供应商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资质材料,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五、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周末除外)。
六、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六楼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由****点击查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七、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八、公告媒体:****点击查看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点击查看.cn)发布。
九、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西路一巷
联系人:兰连英
联系电话:0772-****点击查看382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