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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承担“**川岛一、二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4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川岛一、二海上风电集中送出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川岛一、二海上风电集中送出****点击查看中心位于**市赤溪镇**湾北侧,****点击查看门市****点击查看侧海域,海上升压站布置在**川岛一、****点击查看风电场址中间预留的通道,海上无功补偿站布置在500kV送出海缆中部区域。500kV送出海缆由海上升压站出发,送至海上无功补偿站进行中间无功补偿后再送至**市赤溪镇登陆点。本项目拟建设1座500kV海上升压站、1座500kV海上无功补偿站、****点击查看中心、2回500kV海底电缆及送出海底电缆陆上电缆。
二 、 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赤溪镇**湾1号
联 系 人:纪迩钊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9480 邮箱:****点击查看@ceic.com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
三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可以将意见反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 、 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公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 征求意见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单位: ****点击查看
202 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