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竞选人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公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4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合同总价为固定金额,在项目实施期间及最终结算时均不作调整。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调研费、踏勘费、地质勘察费、资料收集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相关的直接费、间接费、技术处理措施费、税费、比选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竞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竞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不再补偿。竞选人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三)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通过专家评审出具正式的鉴定报告并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向中选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使支付总额达到结算金额的100%。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