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财政局 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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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规〔2021〕3号)和《****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点击查看村委信息网上公开了申报事项,在申报时间内收到1家企业的项目实施方案申报资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4年11月5日,**市****点击查看公司申报《**市**区2023年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建设项目》通过了区涉农项目专家组评审。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11月2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上报市级备案实施,公示期间,对项目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附件:项目汇总表
区****点击查看村委纪检组:023-****点击查看0996
****点击查看财政局:023-****点击查看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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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申请补助总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1 | ****点击查看村委 | 2023年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建设项目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36.6 | 30 | 龙石镇**村3组; | 建设片区收贮点(含配套设施)2个。根据覆盖区域的畜禽养殖和屠宰数量、病死畜禽暂贮周期(7-10天),合理规划设计收贮点建设规模和内容: | 龙水:冷库40000元;消毒通道60000元;污水沉淀池10000元;附属用房30000元;场地硬化10000元。小计150000元。 | 项目建成后具有显著的示范效益作用,为**区病死畜禽进行收集处理,减少疫病蔓延扩散,起到安全屏障,把疫情隔离在**区以外。降低病害动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保护全区“绿水**”,为**区创造更加优越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