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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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路202号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3129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点击查看安村
联系方式:185****点击查看2300
主要标的:
1 | 2024年**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流转和保存服务(包2) | 30,000(个) | ¥139.60 | ¥4,188,000.00 | 1.依据《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4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制定2024年承担任务区域的样品制备计划、本年度实施方案及质量控制方案。 2.土壤样品制备场地要有明确的内部分区,应包括样品接收与整理整理功能区、样品风干室、样品暂存(含样品组批流转工作区)功能区等,制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m2,风干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m2,各区应分布合理、标识明显,避免阳光直射,温湿度条件适宜,远离易挥发性化学物质,风干场地、制备工位、保存场地等应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每个工位在工作时可随时接受远程实时检查。 3.人员配置要求应确定风干负责人、制备组长、质量检查员等,并需通过**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内业技术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4.应具备足量的符合样品制备要求的免使用含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材料制成的样品制备工具、包装容器等。 5.在土壤样品接收、制备、保存、流转等环节过程中,要符合技术规范操作要求,保证样品风干、粗磨、分装等过程中,样品编码保持一致,保证样品充分混匀,全部过筛,损失率不高于10%,并有详细记录等,对留存样品按保存期限进行保存,对流转之前的土壤样品库样品、送检样品进行暂存等。 验收:项目全部完成后,对土壤样品制备、流转、保存是否符合《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全面铺开阶段2023年度实施方案》《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风干技术规定的通知》(耕地检测函〔2023〕117号等要求,开展项目全部验收工作。 |
合同金额: 4,1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07月29日
2024年08月15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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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