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01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01

招标详情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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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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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点击查看保健院妇产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1)设计费投标报价:①按101.80万元为取费基数,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1%(下浮≥1%),否则否决其投标。”现更正为“(1)设计费投标报价:①按101.80万元为取费基数,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5%(下浮≥5%),否则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现更正为“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3、总则里“3.2.4 按101.80万元为取费基数,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1%(下浮≥1%);施工费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1%(下浮≥1%)。”现更正为“3.2.4 设计费按101.80万元为取费基数,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5%(下浮≥5%);施工费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1%(下浮≥1%)。”;

4、评标办法前附表里“设计费评标基准价:下浮率=1%;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基本分1分,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下浮1%(差值)加1分,最多加4分,此项满分为5分。”现更正为“设计费评标基准价:下浮率=5%;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基本分3分,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下浮1%(差值)加0.2分,最多加2分,此项满分为5分。”;

5、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里“(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的表格更正。

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现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前往“德宏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共**交易平台(**省﹒德宏州)”下载,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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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