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查询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自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查询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
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 2025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和养老保险明
细(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
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