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中心】**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定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
一、招标概况 |
**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高新区凤鸣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于2025年06月26****点击查看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7月18****点击查看中心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7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点击查看已经确认定标候选人,现进行定标候选人公示。 |
二、定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如有)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979.67 | 合格 | 60 | 冯小龙 | 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 | 鄂242****点击查看76770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469.64 | 合格 | 60 | 周玉才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鄂242****点击查看05094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518.31 | 合格 | 60 | 张倩 |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鄂242****点击查看19870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4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官堰湖大道88****
点击查看中心515室 联系人:程盼 电话(传真):187****
点击查看0505 2.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写字楼13楼 联系人:叶芳 电话(传真):0724-****
点击查看745 3.行业主管部门:**市****
点击查看建设局 地址:**市**区**大道99号 联系人:刘琦祺 电话(传真):0724-****
点击查看23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盖单位章)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