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松县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宿松县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7-21
宿松****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4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0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T0075 FS3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2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点击查看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县孚玉镇联合路10****点击查看中心五楼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5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点击查看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点击查看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中幼龄林抚育,总建设规模为2000亩,其中:中龄林抚育8个小班,面积1825亩,;幼龄林抚育3个小班,面积175亩,均为人工林。主要技术措施:砍灌割草、修枝除萌、补植、幼树选育、清理病枯死木及选育幼树块状垦覆等。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2025年7月至2027年8月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月琴 程结旺 胡鸿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922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7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孚玉路 352 号

联系方式:138 5566 1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宿****点击查看**02栋16-18号

联系方式:183 5564 6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138 5566 1393

十、附件

1、评标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附件(4)
附件_524550542_332581481.pdf
下载预览
附件_524550542_332581482.pdf
下载预览
附件_524550542_332581486.pdf
下载预览
附件_524550542_332581483.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