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水平衡测试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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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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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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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的实际情况,现对****点击查看水平衡测试项目采购文件做如下补充与修改:

一、“附件2 ****点击查看水平衡测试项目需求”文件中“五、投标人资格及应提供的资质材料(加盖公章)”中第1点原为: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水**管理、水利相关咨询类服务。必须提供注册水平衡测试工程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现修改为: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水**管理、水利相关咨询类服务。须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511-****点击查看0112

****点击查看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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