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柳沟村三社水利基地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租(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柳沟村三社水利基地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租(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于 2025-05-10

招标详情

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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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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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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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阿勒腾席热****点击查看基地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出租(****点击查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产权子类型 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24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29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点击查看阿勒腾席热****点击查看基地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 土地约286.20亩,房屋建筑物约421.78平方米(数据来源:评估报告,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租赁期限(年)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统一结算,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承租方应在每年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将下一租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押金 18200元
土地类型 可种植用地 规定用途 土地共约286.20 亩,其中32亩土地须种植天然牧草地允许种植的作物,其余土地规定用途均为耕种。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点击查看
权证名称 权证年限
土地现状 是否有优先承租方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
名称 数量
****点击查看阿勒腾席热****点击查看基地北房2、北房3、北房4 3
是否属再次租赁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81926.00
评估基准日 2025-02-18
评估机构 **丰凯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租金底价(元) 182000.00(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186****点击查看3341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部门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点击查看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

特别
告知

1、房屋状态均为原租户使用中,原租赁期均为:2022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5日。如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方,租期开始日期接续上一租期。本次出租标的由****点击查看管理并有处置权。

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的,原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腾退房屋及土地。如延迟腾退房屋及土地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并且出租方有权清理原承租方放置在承租房屋建筑物内、土地上的物品,一切不利后果由原承租方承担。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工作。勘验联系人:王瑞186****点击查看3341,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为位于****点击查看阿勒腾席热****点击查看基地,包括北房2号,面积约263.31㎡、北房3号,面积约106.07㎡、北房4号,面积约52.4㎡的房屋建筑物和面积约286.2亩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均无产权证书。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4、特别注意:本次出租标的中土地共有约286.20 亩,其中约32亩土地须种植天然牧草类作物,其余土地规定用途均为耕种农业作物。本次出租的土地须按国家耕地用途规定进行使用和耕种,不得违规种植。土地、房屋建筑物承租方承租后禁止经营、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和行为,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因违反约定对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披露面积与勘验面积有差异等情形调整租赁价格。

6、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不放弃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房及土地。原租户延迟退房及土地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7、承租方承租后,根据自身经营内容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资质证件,如因资质证件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等原因产生相关的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8、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1、本次招租房产租金底价为含税价,承租方承租房产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租金发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承租申****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 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点击查看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点击查看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和全部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以最终成交年租****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原件后将收到的首年租金****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租金按年结算,除首年租金外剩余年度租金由出租方、承租方自行结算,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3、最终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押金18200元,承租押金由最终承租方直接交

****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

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如承租方未按

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且收到首年租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如出租方未能在公告约定时限移交出租标的,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无息退还承租方租金,且承租方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5、承租方需在土地利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开展经营,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

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复原

样,无论建造获得出租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6、关于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其他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将成交房屋正式移交承租方后,因房屋设施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需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且取得相关装修手续后装修,装修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符合消防、建筑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承租方应依法自负费用并办理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施工申请、消防验收、设计报审等)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经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后的装修****点击查看机关批复不得修改。

8、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税、费的负担: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原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包括 水费、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及附属设施及绿化等一切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缴纳,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迟延交付上述费用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屋及土地,保持房屋、土地及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及干净、整洁。

12、对承租房屋及土地的使用(经营)要求: 承租方应按照房屋及土地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土地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按照标的用途使用所租赁的土地,

13、转租的要求: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土地及房屋以转租、分租、转借、交换使用、**联营、抵押、担保、转让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等任何方式让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及土地。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4、承租方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土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5、承租方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如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6、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的土地,租赁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17、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4-24 09:00:00 至 2025-04-29 17:00:00
报名手续 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4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29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

定付清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点击查看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及交

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已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给各意向承租方。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4-24 09:00:00-2025-04-30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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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邢志强
咨询电话 155****点击查看2927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咨询地址 **市**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艾伦185****点击查看5993
其 他 勘验联系人:王瑞186****点击查看3341
附件(3)
受让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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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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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出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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