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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与被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拟对位于****点击查看**公司厂区内的已拍卖的2000吨水泥生产线系统的设备、设施所依附的构建物进行拆除。根据**华唯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华唯评报字(2025)第06-003号《资产评估报告》,拟就上述构建物在拆除费用不超过198.18万元、渣土运输费不超过4元/吨/公里、渣土消纳费不超过26元/m3报价范围内招标拆除单位。现对相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该构建物群位于****点击查看**公司厂区内,具体拆除名单详见附表一。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拆除标准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关类似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全事故和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拆除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确保拆除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妥善清理并运输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影响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3)投标单位需提供详细的拆除方案,包括安全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环境保护措施等,如中标后该单位需负担全部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标的物有益部分处置方式及投标优先权:投标单位在对标的物进行拆除时需接受第三方机构监督,将该标的物有益部分拆除后交由监督机构统一管理;如投标单位愿意以321.49万元以上价格购得该标的物的(价高者得),有益部分由其自行处置,并进入本次招标的优先考虑范围。
四、本次招标至2025年7月9月下午5时半,如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交至****点击查看执行局711办公室或者邮寄**市桑梅西路25号****点击查看执行局丁法官、曹法官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将会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报价、拆除、购买整包方案、安全措施、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于2025年7月11日前确定并通知相应中标单位。
特此告知。
联系人:丁法官、曹法官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6952
****点击查看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