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09-24
宿州****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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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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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

议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1

****点击查看汽车

修造厂

**省**市拂晓大道快客站南50米处(院内西南侧二楼)

2

**鑫****点击查看公司

**省****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小学西侧

3

**市捷睿达****点击查看公司

**省**市经开区淮海学府小区门面(原售楼部)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9.8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入围费率

1

****点击查看汽车

修造厂

1、本次协议期限为签订框架协议后两年。(签订框架协议后730日历天)。服务内容:涉及到****点击查看下辖科室、大队所有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等。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可以承接****点击查看下辖科室、大队所属范围内全部公务用车约 70 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业务。服务过程中以实有车辆数及车型为准。包括《机动车维修 管理规定》****点击查看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 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2、新购的车辆,在首保服务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费率:0%;

材料管理费率:0%

2

**鑫****点击查看公司

1、本次协议期限为签订框架协议后两年。(签订框架协议后730日历天)。服务内容:涉及到****点击查看下辖科室、大队所有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等。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可以承接****点击查看下辖科室、大队所属范围内全部公务用车约 70 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业务。服务过程中以实有车辆数及车型为准。包括《机动车维修 管理规定》****点击查看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 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2、新购的车辆,在首保服务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费率:0%;

材料管理费率:0%

3

**市捷睿达****点击查看公司

1、本次协议期限为签订框架协议后两年。(签订框架协议后730日历天)。服务内容:涉及到****点击查看下辖科室、大队所有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等。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可以承接****点击查看下辖科室、大队所属范围内全部公务用车约 70 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业务。服务过程中以实有车辆数及车型为准。包括《机动车维修 管理规定》****点击查看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 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2、新购的车辆,在首保服务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费率:0%;

材料管理费率:0%

六、评审专家名单:王福利(组长)、陈飞、李效锋、郝爽、范秋华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点击查看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7-****点击查看6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街道**大道和**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7-****点击查看10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点击查看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点击查看63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王工

电 话:0557-****点击查看104、0557-****点击查看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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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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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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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货物, 中标 3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35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2 次, 中标金额 41.6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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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