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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次挂网)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两年
详见附件: 附件.docx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供货、技术和服务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投标人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点击查看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点击查看公司取得的资****点击查看公司有效)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联系事项
报价单送达地点:****点击查看招标采购办;
报名日期: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28日,截止中午11点。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9-****点击查看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