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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在**县塔坊镇柯岭村****点击查看**加工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加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县塔坊镇柯岭村;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82亩(7213.51m2),总建筑面积7438.55m2,**屠宰车间1栋、办公楼1栋、锅炉房1栋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后形成年屠宰16.43万只生猪、10.95万只肉鸡的生产能力。
项目投资:31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饶 工;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6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市郁青****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162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https://pan.**.com/s/1srmaAbCkQs5i4xezgts0Rg,提取码:rnij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