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违规开采行为时有发生。督察发现,2021年以来累计发生26例无证采矿违法行为,另有34处矿山用地、林地、环评、安全等手续不全。****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采石场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3.4 万余平方米土地长期未得到有效修复。**市**镇竹林村一企业未经批准开采矿物14.82 万吨。宜****点击查看公司矿权范围约0.1平方公里,实际占用面积约0.3平方公里,**废渣乱堆乱放。
二、整改目标
坚持矿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矿山违规开采发现查处机制,不断降低违法案件数量。加强矿山开发利用监管,促进矿山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改措施
1.结合全市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对矿产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无证采矿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完善相关手续。
2.对矿产卫片做到100%实地核查,压实属地矿产监管职责。对重大违法案件及时交办督办确保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3.加强矿山废渣堆放管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要求堆放废渣。
四、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结合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我局多次召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持续对我市两家在产矿山、6家关停矿山及已查处的非法开采现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排查问题情况,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对下发的矿产卫片图斑进行实地核查。2023年以来,共下发矿产卫片图斑2个。经核实,420****点击查看0234K0001****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合法手续内正常作业,无违法采矿行为;420****点击查看0233K0002****点击查看林业站于2023年4月对林地实施造林整地,无违法采矿行为。
三是联合应急局、****点击查看规划局、****点击查看环境局****点击查看分局等部门对矿山企业现场核查,督促规范废渣堆放,落实开采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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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