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罗岗水库服务中心罗岗水库库区疏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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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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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罗岗水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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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1工程概况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投资6654.86万元在**市**区**镇实施“****点击查看水库库区疏浚工程”,采取工程****点击查看水库库尾区域进行清淤疏浚,****点击查看水库库区疏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罗岗水库库尾罗岗村小吴岗地段1.80km河道进行疏浚,将弃料运输到指定位置,依法进行处置。

②****点击查看水库库尾罗岗村小吴岗地段1.80km河道岸线进行整治,整治后河道轴线长为1.64km。

③对疏浚后的库岸、河道纵坡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水库岸坡稳定、纵坡**,同时在整治河段岸坡通过栽植水生植物的方式进行生态防护。

1.2产业政策符合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项目为水利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中第一类鼓励类中“二、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1.3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襄政发〔2021〕17号,“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汉江生态水网建设,积极推进淤积严重的河流实施清淤疏浚,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破坏。加强坑塘、河库、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开展水网清淤疏浚,****点击查看联通、水库生态建设和保护,进一步提高水体的优良比例。****点击查看水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保护方案。强化控源减排,增强水库自然修复能力,确保水库及入库河流水质保持或优于现状。全面落实长江禁渔措施,建立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站,根据汉江中下游主要保护对象,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积极开展美丽河库建设,加强生态受损、富营养化严重的水体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支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系统恢复重建。积极开展汉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专项调查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实施生态缓冲带建设与保护。”

****点击查看水库进行清淤,属于河湖整治,项目实****点击查看水库库容,扩大库区的蓄水和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当地防洪安全,改善库区水质及区域水生态环境。故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要求。

1.4“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利用上线,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5工程影响因素分析

(1)废水污染源

①淤泥晾晒废水

本项目清淤在干地条件下施工,清淤污泥含水率较低,清淤淤泥运输至淤泥中转场进行晾晒蒸发水分,产生的清淤废水较少。淤泥中转场周边设置围堰和排水沟,清淤淤泥晾晒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②机械冲洗废水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和石油类。由于水体对油类的降解能力弱,****点击查看水库,污染较难消除,会对水库水质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机械冲洗和降尘等,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租用附近村民房屋作为施工生产生活区,民房配套设置有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因此本项目清淤工程****点击查看水库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以及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等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淤泥恶臭。

(3)噪声污染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噪声源分为固定声源(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蛙式打夯机、潜水泵)和移动声源(砂石运输车辆)。

(4)固废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疏浚底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平均日用工人数30人,每人1kg/d计,本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共240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30kg/d、7.2t/a,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施工生产生活区隔油池清理的含油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皆可有效处理,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1.6环境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23年度**区SO2、NO2、年均浓度和CO日均浓度、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标,PM2.5、PM10年均浓度不达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为不达标区。

监测期间项目区NH3和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TSP浓度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监测施工区域地表水,布置3个取样点,监测结果地表水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在拟建项目附近布设地下水监测点。本次共布设了6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6个监测点各水质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厂界、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1.7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淤泥余水、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营地依托附近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成民房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施肥,不外排;本项目清挖的清淤淤泥通暂存于淤泥中转场自然晾晒,项目清淤采取干法清淤,淤泥含水量较低,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抑尘,不外排;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车辆需定期冲洗,将产生一定的机械冲洗废水,车辆不在施工区冲洗,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设备冲洗或场内洒水,不外排。综上,拟建工程施工期各类废(污)水在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

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破损路面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道路应定期进行清扫,运送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洒水降尘、控制车速;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对原料堆场要采取遮盖、拦挡等措施,堆料场区选址位于居民点下风向,堆放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清淤淤泥在淤泥中转场自然晾晒,及时运走,采取建挡板、在清淤淤泥堆场喷洒除臭剂、加强对施工工人的保护、把受影响人群降至最少。强化清淤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可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

(3)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噪声源分为固定声源(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蛙式打夯机、潜水泵)和移动声源(砂石运输车辆)。首先施工临时设施以及施工道路应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其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从根源上降低噪声源强,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等,同时应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设备非正常运行造成的噪声增加的情况。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区域的声环境功能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疏浚底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①清淤淤泥

****点击查看政府**,清淤淤****点击查看公司处理用作建筑原材料供应当地和周边地区工程建筑使用。

②生活垃圾

本项目平均日用工人数30人,每人1kg/d计,本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共240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30kg/d、7.2t/a,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③含油废物

施工生产生活区隔油池清理的含油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皆可有效处理,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1.8综合结论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罗岗水库库区疏浚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后能****点击查看水库水源保护区,保障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维护地区稳定,促进**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的情况下,不利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工程从环境影响角度可行。工程的实施不会造成水文情势重大变化,对河流生境及水生态环境影响有限。

本评价认为项目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工程建设在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管理,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前提下,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镇罗岗村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3218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隆中路18****点击查看科技园4楼4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3218

四、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附件1;

下载链接:https://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m8YRPRzVlVYJlOrKrgjqnw

提取码:bti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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