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寨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于 2026-05-18

招标详情

金寨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9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1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查看详情 >

****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砂石**集中整治领导组等相关文件要求,****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组织对**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处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销售标的所有权无争议且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欢迎具备条件的意向购买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处置项目

3、项目地点:**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

4、销售方:****点击查看

5、监管方:****点击查看人民政府

6、项目类别:货物销售

7、项目概况:

(1)销售标的:销售标的为**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意向购买人须在销售方或监管方指定的边界范围和高程内,严格遵循告知的清运顺序,按照要求进行清运。意向购买人自行负责装载、运输、环保、安全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所有废弃石渣料一次性整体销售,意向购买人须服从监管方现场管理,不得对销售标的进行挑选,且不得有选择性地装载销售标的。

(2)销售标的数量:暂定销售数量80000吨。过磅称重,称重设备由意向购买人自行架设或协调,须经销售方或监管方认可,相关费用由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若现场不具备架设称重设备的条件,则由销售方或监管方指定地磅为准。销售方确定最终结算数量后,货款根据最终结算数量据实结算,成交人已交货款多退少补(退款不计利息)。暂定销售数量是销售方和监管方根据现有数据资料作出的预估数量,销售方和监管方不保证其准确程度,意向购买人综合考虑实际数量多少的风险。

(3)质量标准:以销售标的实物为准,销售方和监管方对品种、规格、所含比例(即标的物中所含土、砂、砾石、杂质、杂物比例以及含水率等)、质量等级等方面不作任何定义和承诺。意向购买人实地勘察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后认货买货,一切风险自担。

(4)清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清运工作。若因成交人清运进度达不到监管方要求,销售方和监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处置。若成交人超出监管方指定的边界范围和高程进行清运,则视为成交人违约,监管方有权要求成交人停止清运、恢复原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清运完成之后,须按要求对场地进行平整。如遇不可抗力或受政策性影响,经销售方、监管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清运时间顺延。

(5)过程管理:监管方负责全过程管理,包括执行计量,现场管理、进度管理、运输时间、道路交通和环境管理、群众关系协调、合同履约管理等;成交人必须服从监管方管理并安排指定负责人与监管方对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

意向购买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前必须对销售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以及销售标的数量、质量、位置、状态、范围、交通运输和周边环境条件等各方面详细情况,并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销售标的勘察确认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8、保留底价及加价幅度:

序号

销售标的名称

暂定销售数量

保留底价(单价)

报价加价幅度

1

废弃石渣料

80000吨

本项目设保留底价。意向购买人的最后报价没有达到底价的报价者,则项目流标。

1.00元/吨或其整数倍

9、成交原则

(1)最终承诺报价中,达到底价者或高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成交;(2)达到底价者或高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存在并列报价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二、意向购买人资格

1、意向购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购买人在谈判会入场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其他被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交易的情形;

(6)2021年1月1日以来,参加**县县属国有企业组织的类似项目,因意向购买人(成交人)原因在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因意向购买人(成交人)原因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履约(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谈判文件和成交结果确认单规定签约、交款、清运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以及被解除合同)。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发布

1、报名时间: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1日16:30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及文件发布:意向购买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代理机构向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建议意向购买人发送报名材料后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电话确认,以免出现报名失误。

3、报名材料如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登记、不予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如有)。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6年05月21日16:30时

2、谈判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山路与江天路**坤瑞大厦606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16:30时

2、提交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山路与江天路**坤瑞大厦606室

六、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指定交纳账户

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

账号:66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700020

行号:320****点击查看00018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采取下列形式:银行转账 或 网银支付

(1)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须备注“**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处置项目谈判保证金”;

(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须从其单位账户转出;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16:30时前。

七、付款方式

成交后,根据成交价格和暂定销售数量80000吨计算暂定货款金额,成交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销售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清运过程中,若清运数量累计达到暂定数量的90%,销售方和监管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成交人按1万吨或其倍数追加交纳货款。最终结算数量超过暂定销售数量的,超出部分的货款按合同价格核算后,成交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销售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人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的,成交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销售方和监管方将进一步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法

(一)销售方:****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64-****点击查看588

(二)监管方:****点击查看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64-****点击查看221

(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64-****点击查看100

2026年05月18日

附件: ****点击查看公告**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处置项目(1)(3).doc

附件(1)
JZ-JT-XS26034公告金寨县油坊店乡油店村林元组(头道河堆场)的废弃石渣料处置项目(1)(3).doc
下载预览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8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