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招标人系统报价列表设置有误;请各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供应链系统中报价时切记注意下述内容:
1、各供应商在供应链系统中报价时,将清单中各项不含税(单价)金额均按照0.00填写。
2、含税单价(报价)按照各供应商实际含税报价金额填写。综合单价金额与含税报价保持一致。
3、评标时按照含税单价及含税总价进行评比,算分。
4、60项清单含税报价不得高于电子版招标文件限价,且报价总金额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