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乐安镇人民政府安化县乐安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包1)合同公告

安化县乐安镇人民政府安化县乐安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包1)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5-04-09
湖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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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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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县**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4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点击查看-1
采购人(全称):****点击查看(甲方)
供应商(全称):****点击查看(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内容:**县**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肖先生
6、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731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点击查看666.88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09日,完成日期:2025年07月08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县**镇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点击查看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4-0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09日
合同订立地点:**县**镇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武 委托代理人:刘武
电 话:138****点击查看0933 电 话:177****点击查看7796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省**市****点击查看科技馆三楼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帐 号:78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00037775
附件(1)
施工合同-安化县乐安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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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湖南****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53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52次, 占比 98.11%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9 次, 中标金额 4445.1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湖南****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2 次, 占比 63.16%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19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0 次, 中标金额 5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