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台烈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询比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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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台烈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询比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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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询比采购邀请函的规定,**县台烈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7月21日16时30分在黔****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十二楼二号会议室进行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415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41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恩方****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42000.00元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投诉,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人并及时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中标人所报金额。如第一名放弃合同签订,将顺延至第二名,依此类推。

采购人:黔****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55-****点击查看050

监督部门:黔****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小组

联系电话:0855-****点击查看037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