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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 联系人:张伟静 |
E-mail:无 |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9101 |
传真:无 | 联系手机:无 |
邮编:无 | 平台联系电话(异议):020-****点击查看9972;****点击查看@qq.com |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校区教师公寓电器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 竞价编号:****点击查看 |
采购类型:货物类 | 开始时间:2025-05-29 16:38:45 |
项目预算(元):642,568.00 | 结束时间:2025-06-06 15:06:45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质保期(服务期): 本项目的电器类货物,小家电保修期不少于一年,大家电质保期不少于两年。其**产商规定的保修期优于本项目保修期的商品,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保修期限为准。保修期限自本项目所有货物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保修期内的所有产品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售后服务: 1.在保修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成交供应商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修期内同一设备经维修后3个月内再次出现相同故障的,成交供应商须将整机更换同一档次全新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其他要求:无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近三年在经营、招投标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 完全响应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货物完成交付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同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完全响应 |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 | 完全响应 | ||
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完全响应 | ||
交付地址 | ****点击查看**校区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质保期(服务期): 本项目的电器类货物,小家电保修期不少于一年,大家电质保期不少于两年。其**产商规定的保修期优于本项目保修期的商品,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保修期限为准。保修期限自本项目所有货物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保修期内的所有产品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售后服务: 1.在保修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成交供应商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修期内同一设备经维修后3个月内再次出现相同故障的,成交供应商须将整机更换同一档次全新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完全响应 | ||
其他要求: | 无 | 完全响应 | ||
生活用品 |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 1.00 |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 377589.600元 |
总报价 | 377589.600 元 | |||
生活用品 | 详见附件 | 完全响应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