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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2025年7月聚氯化铝(液体)、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1)项目1:****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2025年7月聚氯化铝(液体)药剂采购项目;
(2)项目2:****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2025年7月聚丙烯酰胺(阴离子)药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标的数量 :2批
四、采购需求:
项目1:
采购标的 | 预估总量 | 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元)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聚氯化铝(液体) | 2100吨 | 600/吨 | 1,26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
项目2:
采购标的 | 预估总量 | 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元)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 | 40吨 | 12000/吨 | 48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项目1:
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2:
1.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可从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止,在****点击查看(**省**市**区跃进路32号城市开发大厦8楼)(每天9:30至11:00,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文件,请自备U盘)。
七、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全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项目1、项目2应独立分开递交)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响应供应商可选择参加一个项目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投标,允许同时中标两个项目;开标、评标程序按项目1、项目2的顺序依次进行。
5.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时00分到9时30分(**时间)递交到**市跃进路32号城市开发大厦8楼(****点击查看)开标室。
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30时(**时间)前。
7.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30时(**时间)。
8.开标地点:****点击查看(**省**市**区跃进路32号城市开发大厦8楼)。
9.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2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含项目1、项目2)均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点击查看网站(网址:http://stscsjsjl.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点击查看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0862
(二)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 **市跃进路32号8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754-****点击查看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