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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
根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4〕64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自主申报、择优确定的程序,经****点击查看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全****点击查看**公司”实施2024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全**星鑫鲟鱼****点击查看**社实施2024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现予公示:
2024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
择优选择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按照《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如后续进行修订或其他标准规范替代,则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重点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养殖池塘开展整形清淤、池塘护坡、道路平整或硬化,进排水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备设施等养殖池塘改造相关事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支持方向中确定具体建设内容,但用于池塘改造类(含清淤、护坡、进排水改造等)项目资金不少于80%,每亩补助标准4000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5%。全县改造面积35亩,补助资金合计14万元。
实施单位:全****点击查看**公司。
2024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优先支持规模养殖主体(集中连片50亩以上养殖池塘或1000m3以上养****点击查看基地),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以及尾水监测、水质调控和环境调控系统配备等。池塘养殖重点推广“三池两坝”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模式,设施渔业重点推广“机械过滤+生态塘净化+微生物净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对养殖面积100亩以下的池塘或养殖水体2000m3****点击查看基地每个点补助20万元,养殖面积100亩(含)以上的池塘或养殖水体2000m3(含****点击查看基地每个点补助25万元,项目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20%。全县安排建设任务1个,补助资金20万元。
实施单位:全**星鑫鲟鱼****点击查看**社。
二、2024年全**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根据《2024年**市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赣市农字〔2024〕56号)文件精神,按照企业自主报价、择优确定的程序,经****点击查看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点击查看**公司”为2024年全**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单位,现予公示:
2024年全**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2024年我县放流任务212万尾,放流物种分为珍稀濒危物种、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包括标准苗种和大规模苗种)和淡水区域性物种,其中珍稀濒危物种0.3万尾、淡水广布种180.3万尾(包括标准苗种171.2万尾和大规模苗种9.1万尾)、淡水区域性物种31.4万尾。2024年下达中央财政资金22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增殖放流苗种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放流任务的30%,购买的大规格苗种应不小于10公分,标准苗种不小于3公分。本项目放流的水生生物经济物种苗种原则上应当来自“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znyj.****点击查看.cn/homepage/index)公布的苗种供应单位,确需使用其他来源苗种的,需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备案。苗种供应单位供应的放流苗种应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
实施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7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反映(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797-****点击查看007。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