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搬迁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搬迁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4-12-27
河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3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7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局搬迁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点击查看-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局搬迁维修改造项目 ****点击查看 **省****点击查看示范区白璧镇文明大道与辛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安鑫苑商住小区三期6号楼1单元1601号 744,974.52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强、李青云、李志祥(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3,3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 ****点击查看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
联系人:常志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财富公馆西单元22层
联系人:王圆圆
联系方式:0372-****点击查看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志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6718
附件(2)
澄清文件正文.pdf
下载预览
联华分项报价表.docx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