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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浮船坞改建项目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一、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点击查看拟利用现有码头与岸线,对原一座浮船坞(原不具备船舶修理功能)进行改造用于船舶维修,浮船坞总长47.00m×船宽20.25m×型深1.40m×船高11.40m。
项目主要环节影响等相关内容见《****点击查看浮船坞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全文获取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rZtw_AGcyZmFRJmPgKPS_wpwd=1c91
提取码:1c9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市**区南洲路98号。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网页及建设单位获取征求意见稿全文。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黄若愚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0313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联系地址:**市**区南洲路98号
邮编:510000
四、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书编制单位: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183****点击查看337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所有受影响的所有个人和单位。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