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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地****点击查看实验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3、演示要求:现场演示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顺序在开标时现场抽取,参加演示人数不多于2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其演示情况,依据技术评审表进行评分。评标现场只提供投影设备,其他与演示相关的设备、软件、网络及接口等由投标人自行准备。演示内容包括教学云终端系统(客户端缓存功能、集中化管理要求、支持用户自定义缓存载入方案)、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具备线上学习、线下虚拟实训考核、现实实训教学、比赛中心系统),具体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现更正为:
3、演示要求:(1)演示方式:视频演示(视频 mp4格式,视频需使用 U 盘存放,能正常读取。U 盘需密封外包装,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视频文件合计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视频内容清晰明了且配套语音对功能点进行解说,同时按录制的功能内容对应命名视频文件,****点击查看委员会区分。 (3)演示内容:按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记为“【现场提供视频演示】”(共7项)的内容进行演示。 (4)视频文件如未按以上要求制作,造成演示方案评审不得分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演示U盘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迟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市**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收件人:陈工;电话:0753-****点击查看938。)
(二)原采购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演示方案:注:投标人自行准备演示设备。
现更正为:注:投标人自行录制视频演示U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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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梅松路100号
联系方式:0753-****点击查看899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3-****点击查看938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3-****点击查看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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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