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鸭溪大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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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点击查看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叶兵兵 182****点击查看4059
环评单位:**石合天****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方式:陈晓红 137****点击查看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