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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点击查看危急重****点击查看处理站运营托管项目,服务地点为****点击查看危急重症大楼、****点击查看处理站。****点击查看处理站水量350吨/天,****点击查看处理站水量400吨/天。
二、相关标准:设计出水指标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点击查看在正常营运过程产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排放水,****点击查看处理站设计出水水质见表1.3.2-1。
表1.3.2-1设计出水水质一览表
项目 | CODCr(mg/L) | BOD5(mg/L) | SS(mg/L) | 动植物油(mg/L) | 粪大肠菌群数 (个/L) |
设计出水水质 | ≤250 | ≤100 | ≤60 | ≤20 | ≤5000 |
本项目出水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执行,项目外排废水符合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终端已建有正****点击查看处理厂——****点击查看处理厂),同时必须符合市政管网纳管水质要求。
三、技术规格:****点击查看污水处理站主体工艺采用“集水池+调节池+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级沉淀池+活性氧消毒池”工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地点
****点击查看危急重症大楼、****点击查看处理站。
(二)服务范围
从污水站格栅池到污水站排放口出口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工艺管道、药剂投加、污泥清理等日常运行和维护。不含污水站污泥及栅渣处置转运、第三方水质抽检的检测费及运营水电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污水站日常运营管理,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所有为保证达标排放合法使用的化学药物与试剂采购等。****点击查看处理站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点击查看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确保符合主管部门的抽检。
2.不得将该项目转包给第二承包人。
3.供应商在中标后团队进场前,对所有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工艺维护维修到正常运营水平。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进场完成污水站的运营交接工作。
4.拥有专业运营维修维护保障团队,****点击查看医院污水站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具备完善的运营维修管理机制。人员管理要求:从事设施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上岗。医院2个污水站须配备不少于6名现场操作人员,至少4个操作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证书,须提供承诺书及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所有人工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人工费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年终福利、节假日补贴以及差旅、餐费、住宿补助等。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安全及保险责任(包括人身意外伤亡等)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在运营期间,保证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不得改变,保证污水处理水质达标。如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必须在60分钟内彻底整改。
6.医院污水站运行过程中有废气产生,供应商须具备污水站废气处理能力并保证达标排放。
7.负责项目运行所需的原料采购、存放、安全管理及正常使用。
8.在确保污水处理排放达标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各种能源(水、电、气等),严格落实各项检查制度,严禁设备空载运转,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
9.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成交供应商详实记录并妥善保存,并将合格的监测报告一起按要求完整移交给采购人主管部门存档。
10.在运营期间,****点击查看医院污水处理污泥、栅渣清理工作。
11.达到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要求改善劳动卫生条件,贯彻安全生产和清洁文明生产的方针。避免人体与有害物质直接接触,加强个人防护。
12.污水站操作人员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所有污水站工作****点击查看处理站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
13.供应商配备5人以上应急救援人员及设备,拥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点击查看处理站运营过程中突发事故(如:环保突击检查、特大暴雨防治等)进行实地应急演练。
14.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运营服务机制,对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巡检回访。
15.运营管理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有资料无条件移交给采购人,且保证资料的真实与完整。运营管理合同到期前10天,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人双方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工艺流程、运营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设备设施等资产的完整性。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按照浏财函〔2024〕5号(关于转发《****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按每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确认的人员在位情况、日常运营台账、进出水量记录、水质检测报告,并开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再依合同办理支付。
2、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药剂费、人工费(含人工工资、保险费、交通费、福利待遇、劳保用品)、设备维护维修费、耗材更换、污水站的污泥及栅渣清理、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含污水站的污泥及栅渣处置转运费、第三方水质检测费及运营期间设备运行水电费。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站内设备的维护与维修指:单次维修维护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设备维护维修与整机更换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超出10000元/台次的由成交供应商出具(维修/采购)申请单,采购人核准(维修/采购)内容属实后,由采购方协商后解决;由于人员不在位、业务不熟练、运营维护不当造成的设备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的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供应商必须清楚了解本项目的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和参数、运营服务范围,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充分考虑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及风险。
6、运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污水处理达不到相关行业或国家标准,导致采购人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