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答疑纪要)

顺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答疑纪要)

发布于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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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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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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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答疑纪要)

**县**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县**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中,原“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 12:00:00”,现修改为:“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 12:00:00”。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1/18.2.1条款中,原:“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点击查看建设厅公布的**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c. /;现修改为:“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点击查看建设厅公布的**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c.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点击查看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第2.3 条款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中,原:“……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取值为10%”,现修改为:“……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取值为12% ”。

以上内容为“**县**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21日

附件(2)
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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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片区补充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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