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永川路(广水路至柏水路段)、柏水路(合川路至永川路段)道路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李沧区永川路(广水路至柏水路段)、柏水路(合川路至永川路段)道路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于 2025-06-13
**区**路(**路至柏水路段)、柏水路(**路至**路段)道路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5-06-12 18:0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70,000元 人民币
17,024,625.65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四、联合体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1、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应均满足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变更为“四、联合体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1、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应均满足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