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联社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7号)、《****点击查看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285号)等文件要求,****点击查看于2024年12月2日- 9日发布了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机构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经过****点击查看党组会研究,拟认定****点击查看**公司为**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内无异议,认定****点击查看**公司为**市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机构。
联系电话:0750-****点击查看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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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