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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站呼伦湖水生态专项监测鱼类调查、水质及水生生物委托采样合同公示
甲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站
地址:**市**区奋斗镇**新区**六街3号
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市鄂温克****点击查看开发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站呼伦湖水生态专项监测鱼类调查、水质及水生生物委托采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根据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名称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站呼伦湖水生态专项监测鱼类调查、水质及水生生物委托采样项目
(二)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等详见合同附件一服务清单;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对服务事项有要求及承诺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采用最优于甲方原则解释。
二、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
(一)服务期限:2025年5月-12月
(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
水质样品每月采样(每月15日前)工作完成后7日内将当期现场监测数据以及采样信息形成纸质版正式监测报告一式三份(带CMA标识并加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报送至采购方,同时将监测数据按采购方要求的格式(另发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报送至采购方。
水生生物采样完成后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交现场采样记录、现场采样照片,并在采样完成2日内提交样品;鱼类记录种类、全长、体长、体重、性别、性腺重、性腺期(不包含幼鱼及个体小的鱼)、充塞度、鱼龄(不包括无鳞鱼)、水声学目标强度及频率。提供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鱼类个体照片,并按采购方要求采样完成45日内提交鱼类调查报告;大型水生植物监测完成后15日内提交大型水生植被调查报告。
(三)服务地点:**自治区**市
(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孙宇 175****点击查看2209
(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周健华 153****点击查看7765
三、乙方提供服成果的质量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相同或相近服务领域服务质量的要求;
2.符合甲方磋商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
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
4.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服务内容与要求,对于甲方合理要求,乙方应当遵照执行,甲方可根据调整后的内容与要求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如有)。
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相同或相近服务领域对于交付方式及载体的要求,并符合甲方磋商文件的要求、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验收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根据项目内容与特点制定项目服务要求细则,细则可作为认定乙方是否违约的依据,如合同适用项目服务细则,则项目服务细则应加盖双方公章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提供服务为持续性的,则甲方可根据项目需求,按月度对乙方的服务内容进行周期监督,监督结果可作为下一季度费用支付的依据。
乙方提供服务完结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后30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与要求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无误的,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书;乙方服务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整改完毕的甲方出具履约验收书。
六、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小写)31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壹仟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
七、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适用□不适用履约保证金条款
(一)为保证项目质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即311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壹仟壹佰元整;履约保证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履约保证期限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项目履行中违约及造成经济损失等综合情况,依据违约责任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合理确定向乙方返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并返还;项目符合合同要求的,全额无息返还。甲方逾期返还的,****点击查看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三)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或弥补甲方经济损失,则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选择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履约保证期间届满后乙方不存在违约责任的,上述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需退还原件的由甲方予以退还。
八、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及条件: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2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分期付款:
第一次: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1244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肆仟肆佰元整)。
第二次:完成5、6月采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1244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肆仟肆佰元整)。
第三次:2025年10月15日前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成果、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62200.00元(大写陆万贰仟贰佰元整)。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交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二)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贝尔支行
银行账号:0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634
(三)甲方开票信息
甲方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站
开户银行:工****点击查看分行**支行
银行账号:06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6403932
联系方式:0470-****点击查看799
地址:****点击查看市**区**新区**六街3号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十、违约条款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每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在甲方限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累计满5次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发生一项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的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服务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通过验收的,甲方无需支付费用,已支付费用应由乙方退还。
(三)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磋商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四)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五)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的,合同自解除方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解除;合同以提供确定服务成果为合同目的的,甲方无需支付合同费用,已经支付部分由乙方在3日内退还;合同以一定期限内提供持续服务内容的,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服务内容与服务期限核算服务费用,据实结算,未产生费用应由乙方在合同解除后3日内退还;本条所涉应退还部分逾期退还的应当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险费等)。
(七)本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违约金可同时适用。
(八)甲方可根据项目需求制定项目服务细则,项目服务细则中可约定乙方具体的违约情形以及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项目细则内容与本条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当项目细则与本条内容规范情形存在重复时甲方可自主择一选择适用。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通知
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均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产生争议后双方往来函件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该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前述变更自变更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未经变更通知,对方根据本条约定的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仍然发生法律效力。以邮寄方式传递信函的,在函件寄出之日后第3日视为送达对方,快递公司出具的邮寄或投送凭证或其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的物流信息,作为有效送达证明。上述地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十四、合同保存与生效
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服务清单
甲方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站(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点击查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服务清单
一、采样相关要求
1.采样及分析方法总体要求
地表水样品采集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和《水质 采样技术导则》(HJ494-2009)执行;水生生物采样严格按照《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调查作业指导书(试行)》、《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试点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手册(试行)》、《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点击查看总站水字〔2021〕629号)、《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浮游动物》****点击查看总站水字〔2022〕47号)、《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淡水浮游植物》****点击查看总站水字〔2022〕41号)、《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大型水生植物》****点击查看总站水字〔2022〕330号)、《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5-2023)、《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点击查看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1296-2023)中规定进行监测和采样,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可比。
2.样品采集具体要求
确保采集到有代表性的样品,现场应齐全、准确地记录采样信息(地表水采样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水体名称、断面名称、经纬度、断面周边环境描述、采样日期、天气状况、河流宽度、河流(湖库)深度、断面水质表观、采样位置(垂线、深度)、样品编号、监测项目、样品数量、样品储存容器(材质、颜色、容量)、采样体积、保存剂添加情况、保存方式、样品状态感官描述等),并有采样人和复核人的签名确认。现场采样时需拍摄断面照片,照片必须包括经纬度、地址、时间等信息;如断面断流需增加断面四周四方位照片。
① 浮游植物:
1、采集浮游植物定量样品时,需根据采样点位的水深设置采样层次。水深<5m或混合均匀的水体,不分层,在水面下0.5m处采集;水深为5m~10m时,分别在水面下0.5m处和透光层(深度以3倍透明度计)底部采集;水深>10m时,分别在水面下0.5m处、1/2透光层和透光层底部采集。水深>5m时,如果分层中各层生物种类和丰度差异较小,可以酌情减少分层数量。
2、分层采样按照由浅到深的顺序采集,将各层次采集的样品倒入事先准备的清洁水桶中,充分混匀后,取1L水样装入样品瓶。若监测水体出现水华情况,表层下0.5m处的样品建议单独处理。
3、浮游植物定性样品的采集应在定量样品采集结束后进行。使用25号浮游生物网,于水面下0.5m深处以每秒20~30cm的速度作“∞”形循环缓慢拖动,拖动时间至少1~3分钟;或按定量分层采样层次让网沉到一定深度,至下而上拖动采集,每点重复3~5次,混合样处理;或在水中沿表层0.5m处拖虑1.5~5m3。定性样品采集时,网口不得漏出水面,网内不得有气泡。
4、水样采集完毕后,将网从水中提出,待水滤去,打开集中杯的活栓,使水样流入样品瓶中。关上活栓,冲洗浮游网内侧1~3遍,将粘在网壁上的浮游植物冲洗进集中杯。定量和定性样品现场加入水样终体积1%~1.5%的鲁哥氏液进行固定。藻类水华样品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固定剂用量。采样完毕后,彻底清洗网具、采水器、水桶等采样器具,防止交叉影响。
② 浮游动物:
1、浮游动物定量样品采集的分层要求同浮游植物。
2、枝角类和桡足类采样量依密度而定,通常湖泊点位采集20L水样。水样经25号浮游生物网过滤浓缩后,装入样品瓶。关上活栓,将浮游网底部在湖水中上下蘸洗,不可再有水样进入网口,或者使用蒸馏水冲洗浮游网内侧,将粘在网壁上的动物冲洗进集中杯。打开活栓,将集中杯中的样品加入原样品瓶中。浮游网冲洗过程重复2~3次,具体视网壁上粘附的动物数量而定。原生动物和轮虫定量样品可用浮游植物的定量样品,也可另采集,采样方法同浮游植物。
3、浮游动物定性样品的采集应在定量样品采集结束后进行。采集定性样品与定量样品的浮游生物网最好分开,否则需反复清洗干净后,方可再采集定性样品。一般情况下,枝角类和桡足类定性样品使用13号浮游生物网、原生动物和轮虫用25号浮游生物网采集。当水深<2m时,可参照浮游植物定性样品采集方法;当水深≥2m时,将浮游生物网从水面下放至指定深度,再匀速缓慢上提,根据采样深度来确定采样次数(见《呼伦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调查监测手册》表1),具体情况视浮游动物密度而定,多次采样需在采样船的不同侧进行。原生动物和轮虫定量样品按每1L水样加入10~15ml鲁哥氏液固定。原生动物和轮虫定性样品、枝角类和桡足类定性及定量样品添加水样体积5%的甲醛溶液固定。
③ 大型底栖动物:
样品采集应尽可能覆盖采样点位(断面)的各种小生境,如砂石、淤泥、水草和木石块等;急流区、缓流区和敞水区等。
定量采样:一般情况下,湖库和不可涉水河流使用定量采泥器采集4次,累计采样面积达0.25~0.4m2。对于物种较单一,采样难度较大的点位(断面),可适当减少采样量,但不少于0.125m2。可涉水河流使用定量网具采集,每个小生境采集1~3次,累计采样面积不少于0.27m2。
半定量采样:湖库和不可涉水河流半定量采样时,将三角拖网在船静止状态下抛入水中,缓慢(5~10km/h)拖行进行半定量样品采集,拖拽距离一般为10~15m。其中,淤积较为严重或水生植被较多的点位(断面)可以适当缩短拖拽距离为3~5m,以硬质底为主的点位(断面)可以适当**拖拽距离至20~30m。可涉水河流半定量采样时,将手抄网于每个小生境逆流向采集,单次使手抄网下缘贴底质移动适当距离,各次无交集情况下至少采集3次,采样面积1~3m2。
采样完毕后,需经经洗样筛淘洗,挑出其中的杂物和植物枝条叶片等,剩余物装入自封袋中。当采集的底质样品中含有较多石子、沙粒时,可将样品放入塑料(盆)中,多次冲水,反复浮洗分离。将浮洗分离的上层浊水经洗样筛过滤,同时人工检查塑料(盆)中剩余的石子泥沙中是否遗留动物个体,将过滤剩余物和检查出的动物一同装入自封袋。检查筛网,确保无动物个体遗留。若样品中有大型捕食性动物,如蜻蜓目、蝎蝽科、仰泳蝽科、田鳖科、龙虱科等,将其拣出单独存放。
样品冷藏保存,运回实验室进行挑拣。样品采集至挑拣的过程中时间间隔一般在12小时内。如果温度****点击查看实验室及时挑拣,则需在自封袋中加入适量的无水乙醇溶液(终浓度约70%)或甲醛溶液(终浓度约5%),以防样品腐烂。
④鱼类
样品采集采用网捕法。
利用网捕法采集样品前,****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
对湖库进行样品采集,网具放置时间一般选择在当天的傍晚时分(17:00~19:00),收网时间一般选择在第二天的清晨(6:00~8:00)。网具收集后,每个网具上的渔获物都分别鉴定、计数、称重,或用封口袋分****点击查看实验室进行计数、称重以及下一步的分析。应根据湖库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网具进行采集。复合网目刺网可在多数湖库的鱼类样品采集中应用。根据以往调查经验,呼伦湖采用复合网目刺网结合地笼调查的方式进行渔业**调查,另外,在**、湖湾等鱼类出现较频繁的区域增加采样方式,如小型拉网。注:****点击查看中心敞水区常受大风影响,渔具难以布放,调查过程中应针对呼伦湖的气候特征及气象特点,合理选择适当位置进行网具布放。
⑤ 大型水生植物
定量:每个点位设置一个50m×20m的代表性样地,则采用涉水调查的方式按照水深或距离梯度设置15个50×50cm的水生植物群落样方。统计每个样方内的物种数、群落盖度、生物量和密度。
定性:在各样地附近1km范围内进行反复徒步调查,记录观察到的所有水生植物;在可涉水的水域边缘使用绳索长约30米的抓钩向开敞水域反复采集可能分布的水生植物,记录采集到的物种。
3.质控样品采集
水质采样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中相关规定要求执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服务方做好计划好采样时间与送样时间,保证样品在保存有效期内完成样品交接手续;水生生物采样按照《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 水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试行)》(总站水字〔2022〕386号)中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由于生物的特殊性,大型底栖动物和鱼类样品不具备采集平行样品的特征,故质控样品的采集仅针对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采集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的定量平行样,即每个点位采集2份定量样品。
三、工作方式
1)在采样准备阶段,服务方应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对采样操作规范进行专业指导;进入采样实施阶段后,服务方需聘请2-3名质控专家开展现场质量控制工作。此外,鱼类监测和大型水生植被监测工作,服务方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全程技术指导,确保监测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注:上述所说专业技术人员和质控专家应具有动物学、植物学、水生生物学或水产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水生生物采样、鉴定或鱼类调查工作十年以上工作人员)。
2)服务方负责样品采集和现场项目的监测工作,并在样品保存期内送样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处交接样品。
3)服务方在每次采样时提前联系采购方确认采样和样品交接时间,必要时形成现场监测采样方案。
4)采样过程中需要的采样设备、现场监测设备、采样容器、交通工具、船只等均由服务方负责。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方在样品交接时样品应有完整的样品信息(任务名称/断面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时间,分析项目,固定方式,采样人等)。
2)样品分装与保存及运输严格执行《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服务方做好计划好采样时间与送样时间,保证样品在保存有效期内完成样品交接手续。
3)水质现场项目分析方法及要求
a 分析方法标准应采用资质认定能力附表内分析方法标准,不得超范围检测;
b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方推荐使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
c分析方法测定下限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浓度。
5)设备和条件要求
a 资质认证的环境检测能力要100%覆盖采购项目中水质现场项目检测参数并配备满足开展检测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要建立完善的检定、期间核查、标识、使用、维护等管理制度并得到规范实施;
b 提供通过资质认证能力附表项目所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
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五、预期成果、提交时间及提交形式
(一)成果及提交时间
水质样品每月采样(每月15日前)工作完成后7日内将当期现场监测数据以及采样信息形成纸质版正式监测报告一式三份(带CMA标识并加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报送至采购方,同时将监测数据按采购方要求的格式(另发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报送至采购方。
水生生物采样完成后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交现场采样记录、现场采样照片,并在采样完成2日内提交样品;鱼类记录种类、全长、体长、体重、性别、性腺重、性腺期(不包含幼鱼及个体小的鱼)、充塞度、鱼龄(不包括无鳞鱼)、水声学目标强度及频率。提供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鱼类个体照片,并按甲采购方要求采样完成15日内提交鱼类调查报告;大型水生植物监测完成后15日内提交大型水生植被调查报告。
(二)提交形式:
成果报告纸质盖章版2份、电子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