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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10
为进一步充实综合评标专家**区域库专家队伍,推动评标专家**共享,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综合评标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综合评标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注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入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3.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5.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8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准入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有关行政监督****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在IE浏览器下登录**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https://183.****点击查看.180:82/TPBidder)网址进行免费注册,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注册填报成功后,申请人需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送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二)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请参照《公共**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详见附件1)。
申请人应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及从事专业专长,明确申报方向,首次申报最多可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6个三级专业类别,不得跨行业申报评标专业。
(三)上传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详见附件2);
2.所在工作单位或者退休前原单位的推荐书(详见附件3);
3.近期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彩照;
4.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5.个人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个人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
7.个人最高职称证书扫描件;
8.个人签订的《**省评标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4)扫描件;
9.无犯罪证明等其他电子扫描件。
(四)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库别为**区域库。
2.申报过程中注册的手机号码除所属地为**市以外,其他地区均须在手机号码前面加0,例:013****点击查看41234。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不在系统单位列表,请将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发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4月15日—6月20日)
申请人在网上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后,由县(市、区)****点击查看管理局对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提交初审意见。
(二)复核确认(6月15日—7月15日)
通过资格初审申请人的申请****点击查看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核确认。
四、培训和考试(7月16日--7月31日)
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需参加入库培训和考试(培训和考试通****点击查看服务局和**市公共**交易网公示,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培训和考试的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培训考试合格后纳入**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区域库管理使用,且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记入专家电子档案。
五、相关要求
(一)已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此次不需再申报。
(二)请各县(市、区)****点击查看管理局广泛宣传、发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并做好初审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
(三)审核单位咨询电话:
1.**市****点击查看管理局 0714-****点击查看065;
2.阳****点击查看**管理局 0714-****点击查看782;
3.**港区****点击查看管理局 0714-****点击查看828;
4.**区****点击查看管理局 0714-****点击查看566;
5.**区****点击查看管理局 0714-****点击查看503;
6.开发区﹒**区****点击查看管理局0714-****点击查看795。
7.****点击查看 0714-****点击查看0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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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