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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适应长江上游渔政监管能力的需要,农业农村部长江****点击查看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办”)在**设立“农业农****点击查看基地”,并建造60米渔政趸船1艘,编制了项目建设环境影****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批复。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要求,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渔政趸船(****点击查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本项目服务费进行报价。
一、服务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二、服务单位选择
1.递交报名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的证明材料和报价单(详见附件)。
2.有1家资质单位投递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和报价单,我单位选择该单位作为服务单位,有多家资质单位投递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和报价单的,将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费用单位作为服务单位;有多家资质单位投递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有2家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2家最低报价单位进行重新报价,直至最后报价只有1家审计单位为止。
3.服务单位接受我单位委托后,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尽快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向我单位提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报告包括必要的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开展验收评审会,以及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并上传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
三、文件递交时间
应答文件资料应于2025年7月25日18:00前提交到**市农业农村(**市江**阳中路兴泸**大厦12楼1202室),应答文件资料应至少提交一份,密封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张永毅,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01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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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