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澄清答疑】环湖西路南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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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11

招标详情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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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16次,合作供应商15个,潜在供应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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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澄清答疑】环湖西**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澄清答疑】环湖西**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LSSZ****点击查看459-02SJGH 标段名称 设计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4月21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澄清修改公告
****点击查看中心) 环湖西**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LSSZ****点击查看459-02SJGH
项目名称:
环湖西**延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11日 21: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公告3.2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调整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点击查看
地址: **区白马镇
地址:
**市**区**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联系人: 徐超
联系人:
张红梅
电话: 187****点击查看7620
电话:
137****点击查看0529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建设局, 025-****点击查看1106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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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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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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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6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5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江苏****察院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41次, 占比 64.06%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56次, 占比 87.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5 次, 中标金额 1230.02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4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中科****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49.64
北京****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4 次, 占比 87.5%
重点地区: 山西, 中标 7 次, 占比 43.7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68.45
中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工程, 中标 239 次, 占比 62.24%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55 次, 占比 40.3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4 次, 中标金额 476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