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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现公开遴选**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支持对象。支****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入围名单,且纳入农业农****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一码通”****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具体支持条件见附件1。
2、支持内容。支****点击查看**社****点击查看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3、支持标准。省级下达培育项目资金合计20万元,分别支持1****点击查看**社10万元,支持2****点击查看农场各5万元。
4、支持方式。主要采取“先建后补”奖补方式,项目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和验收。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经营主体,****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中的支持条件和支持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填报《**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到****点击查看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股,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联系人:罗达明,联系电话:0753-****点击查看56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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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