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霍邱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11
霍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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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8-03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车站对面

中标金额:陆仟壹佰贰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点击查看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采购需求”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结束后,中标单位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度续签服务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若政策调整,依据新的政策调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超、王兴**、杨洋、项权兵、彭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33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查看县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点击查看**集团三楼,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43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集团三楼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51/0564-****点击查看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镇泽沟安置房A区商业办公4楼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564-****点击查看508/0564-****点击查看098

4.监督机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

地 址:**县**镇蓼城大道西与蓼城路交汇处附近

电 话:0564-****点击查看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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