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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垃圾站、厕所除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市**区曲塘路70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769****点击查看科技城D组团102号房屋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同第一点标的明细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日常维保 1.1乙方必须针对采购人建立专门的设备维保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提供现场巡查和维护保养服务,要求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10****点击查看服务队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编号,并且整个队伍不得少于6人2台车。 1.2乙方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确保该项目内的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并随时为设备使用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 1.3 每台设备巡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每台设备必须有巡查记录本,并详细登记设备的运行状况、故障情况、药剂剩余量、巡查时间和巡查人签名和驻站人员签字证明。 1.4 每台设备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保养,保养内容必须包括清洗擦拭设备外表、清扫调整高压泵和电器控制系统、清理内胆和喷头、疏通管道系统、检查调节各指示仪表与安全防护装置等。 1.5 现场维护保养不得干扰和影响垃圾站及厕所的正常工作,维护保养前必须先与垃圾站工作人员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1.6 每台设备必须有保养记录,并详细记录保养的时间、内容、保养人签名和驻站人员签字证明。 2、设备维修 2.1乙方必须针对采购人各种不同品牌、型号的除臭设备备足相应的零配件,确保维修顺利进行。提供的零配件必须与设备原配件规格、型号、材质一致,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2 设备未到使用年限(理论寿命8年),乙方不得要求采购人终止维修或作报废处理(人为损坏无法维修除外)。如需更换设备主要零配件, 须经采购人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无偿更换。 2.3 巡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必须提供现场维修,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小故障12小时内修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特殊时期(采购人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乙方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员紧急抢修。设备如需返厂维修,乙方必须先行提供备用设备。 2.4 现场维护保养不得干扰和影响垃圾站及厕所的正常工作,维护保养前必须先与垃圾站工作人员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2.5 每台设备必须有维修记录本,并详细记录故障问题、报修时间、到现场时间、修复时间,维修人员签字和驻站人员签字证明。 3、微生物除臭药剂 3.1基本要求:①产品为生物除臭剂;②性状:液体;③活菌总数:≥2.5×109cfu/ml;④乳酸菌总数:≥0.52*109cfu/ml;⑤pH值:3.0~4.0;⑥采用菌种:至少应含有乳酸菌、酵母菌;⑦水稀释比例≥100倍。 3.2具有“微生物菌株鉴定检测报告”,且包含①微生物菌株的形态特征;②微生物菌株序列的测定与分析;③微生物菌株的生理生化特性。 3.3具有蛔虫卵死亡率、铅及其化合物、砷及 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含量检测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3.4具有闪点指标满足《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CJ/T516-2017)的检测(检验)报告。 3.5具有嘧霉胺、烯酰吗啉、咪鲜胺、吡唑醚菌酯、嘧菌脂未检出的检测(检验)报告。 3.6采用纯生物原理,有益微生物菌群能通过中和、分解恶臭气体并抑制腐败细菌的生长繁殖,减少中转站中 H2S、NH3以及含有有机硫、有机氮等挥发性臭气的生成; 能在生活垃圾中持续繁殖并不断分解腐败物质,从源头上抑制恶臭气体生成;通过改变蚊蝇生长环境达到抑制蚊蝇繁殖。 3.7依据《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CJ/T516-2017),产品必须无毒、无害、无残留、无二次污染,对人体和设备不能有任何伤害。 4、供应服务 4.1乙方应根据垃圾站及厕所的大小和药剂消耗的规律及时配送除臭药剂,确保设备的除臭效果不间断。 4.2每台设备必须建立药剂配送记录,并详细记录送货时间、货物名称和数量、送货人签字和驻站人员签字证明。 5、服务考核: 1、考核主体:采购人雨****点击查看维护中心基础设施室 2、考核对象:中标供应商 3、考核方式: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 4、考核内容:①登记资料检查;②现场设备检查;③维保维修质量检查。 5、考核要求: 5.1 考核办法: 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扣款处罚处理,并经中标供应商签字确认。 5.2 考核标准: (1)服务队伍人员通讯工具关机或无法接通,每发现一次扣50元,导致严重后果的,扣100元。 (2)除臭药剂未及时配送导致设备停运,每台每次扣50元。 (3)配送单驻站人员未核实签收,每单扣50元。 (4)设备的配送记录未提供或记录不全,每台设备每出现一次扣50元。 (5)维修人员未按时到达现场,每发现一次扣50元。 (6)维修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修复设备,每发现一次扣50元。 (7)每台设备每缺一次巡查扣50元,缺记录或记录不详,加扣50元。 (8)设备故障巡查未当场发现或报修,每次扣50元,发现未登记,加扣50元。 (9)未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或检查时拒绝提供,每出现一次扣50元。 (10)未按采购人要求对设备使用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指导,每次扣50元。 5.3因中标供应商自身管理失职、疏忽,导致市考评办在日常检查考核中提出问题或接到市民投诉、数字化采集或点名批评等,每次扣款500元,同时段、同地点、同利益相关群体重复投诉的不重复计算;如国家级专家或省专家在创卫生检查考核中提出问题,每次扣款1000元,所扣款项与服务费挂钩,确属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经双方签字确认,由采购人从服务费扣减。 2.人员配置要求乙方必须针对采购人建立专门的设备维保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车辆,提供现场巡查和维护保养服务,要求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10****点击查看服务队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编号,并且整个队伍不得少于6人2台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乙方必须针对采购人各种不同品牌、型号的除臭设备备足相应的零配件,确保维修顺利进行。提供的零配件必须与设备原配件规格、型号、材质一致,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aa6378f4f07947e8aeb****点击查看0359f7aff ****点击查看0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点击查看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0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营业部(****点击查看:8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550600) 3.预付款保函: 否 付款方式:年度结算。供应商每月将维修资料送至采购人,按季度请款,每季度请款不超过年度合同25%,年底凭中标供应商的季度请款资料、考核结果、验收资料及税务发票,采用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5-01 —— 2026-04-30 五、服务地点 **区公共垃圾站、公共厕所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一、验收标准 1、验收时间:每月一次。 2、验收地点:采购人随机确定。 3、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 购[2024]5 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4、验收资料: 4.1乙方根据“二、服务要求”中需配备的资料提供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的每批次除臭药剂合格证明材料(如合格证、合格检测报告等) 4.2证明材料或检验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乙双方协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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