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公开招标][施工]【问题答复】设计、施工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公开招标][施工]【问题答复】设计、施工

发布于 2025-03-05

招标详情

四川天华化工集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2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立即监控

[**省﹒**市﹒**县][公开招标][施工]【问题答复】设计、施工
致:****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名称:绿色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川投资备【2406-510522-04-01-496593】FGQB-0213号) 日期:[2025.****点击查看.28] 尊敬的招标方: 我方作为参与贵方[绿色环保提升项目设计、施工]的投标单位,经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对文件中技术评分条款的合理性存在疑问,特此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提出正式质疑: 一、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第三章第2.2.4(3)]条中,关于“单位产品运行费用”的分值设置过高,且评分规则不透明,导致技术评分标准偏离项目综合效益目标,可能影响招标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恳请贵方重新评估该条款的合理性。 二、质疑理由 1.设置“单位产品运行费用”的必要性 在本项目中,招标方提供了初设文件,内容已经包括项目完整的工艺流程,详细的设备参数,同时又在招标文件的第五章第一项(主要部件要求)中明确了设备品牌范围。在工艺路线,参数和设备选型都基本明确的前提下“单位产品运行费用”已经趋于固定,唯一区别的是各投标单位的计算方式不同而已。所以我方有理由质疑此项内容的必要性。 2.背离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优原则 中水回用项目需兼顾技术可靠性、水质稳定性、设备寿命及长期运维成本。若过分强调短期运行费用,可能诱导投标方采用低价但低耐用性方案,导致后期维护成本激增、设备更换频繁,最终抬高项目全生命周期总成本,违背招标方初衷。 3.存在隐性技术倾向性风险 若运行费用计算方式未明确(如是否包含折旧、大修基金等),可能导致不同投标方采用不一致的测算标准,变相形成对特定技术路线的倾向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4.诱导“恶意低价”的风险 项目在没有明确“单位产品运行成本”对应的约束条款的基础上,将此项分值过高设置;只简单粗略的设置“有效投标人中运行成本最低的为基准价”,同时又没有公开透明的认定条款,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被认定为有效投标人,0.01元/m3的运行费用,也可能被认定为基准价而得满分。所以我方有理由质疑招标方在诱导“恶意低价”。 综上所述,项目在工艺路线固定,设备选型基本明确的基础上,将此项内容过高设置;同时又没有公开透明的认定条款,约束条件,且计算方式不明确。我方认为,此项条款的相关内容不合理 三、法规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四、建议调整方案 .取消或降低运行费用分值权重:建议将运行费用分值占比调整至与技术性能、水质保障等指标相匹配的合理区间。 .明确运行费用计算边界:统一折旧、大修基金等假设条件,并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测算依据。
附件(1)
问题回复三.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