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七团城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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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37团城镇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一、更正内容: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发生变更,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内容已做补充,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本项目原资质内容: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4财务要求: 提供近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企业实际注册时间提供。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1 年起至 2023 年止。(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资质现变更为“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B)及以上资格,如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厂家授权;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4财务要求: 提供近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企业实际注册时间提供。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1 年起至 2023 年止。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财务要求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生产建设兵团****点击查看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第二师三十七团 联系人:徐丰收 电话:181****点击查看1734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工业园中央大道1号**创业服务大厦483号 联系人:李红梅 电话:131****点击查看393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