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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在****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建设“****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
(5)总投资:30000万元
(6)建设内容:**日处理1.0****点击查看处理厂1座,****点击查看处理厂内设置日处理0.35万吨中水回用处理设施。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2)联系人:荣老师
(3)通讯地址:**市**县邓井关街道釜江大道西段417号
(4)邮编:643200
(5)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9562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2)通讯地址:**市**区黄忠街8号3楼7号
(3)邮编:610000
(4)联系人:钱先生
(5)Email:****点击查看9657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