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8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化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奓山街**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危废处置项目预留用地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2万吨/年的飞灰处置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飞灰水洗系统、飞灰烘干热解系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分盐系统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姚远
联系电话:027-****点击查看8036
联系地址:**市**区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hp.****点击查看.cn/?p=226,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电话或在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