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于 2026-08-18
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6-08-18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化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奓山街**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危废处置项目预留用地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2万吨/年的飞灰处置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飞灰水洗系统、飞灰烘干热解系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分盐系统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姚远

联系电话:027-****点击查看8036

联系地址:**市**区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点击查看研究院****点击查看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hp.****点击查看.cn/?p=226,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电话或在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