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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4 11:30
****点击查看计划总投资2417.86万元,在**自治区**市**大沁他拉镇刘家堡村西北侧约596m处建设“奈30区块产能建设及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我公司组织开展并公开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一。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函索纸质报告书。
函索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宋仁特156****点击查看6777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通信地址:**自治区**市**大沁塔拉镇工业区老哈河大街东段北侧明仁路中段东侧
邮编编号:****点击查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大沁他拉镇刘家堡村西北侧约596m处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厂址周边5km范围内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线上提交方式为: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2.线下提交地址为:**自治区**市**大沁塔拉镇工业区老哈河大街东段北侧明仁路中段东侧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或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以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在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下,不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8日。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