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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现对上述4个预案修编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4个预案修编项目。
2、基本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通过专家审核。
二、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需按以下内容提供资料(纸质版一份)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具有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备案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7.项目报价单(列出详细内容清单)。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视为包括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封存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有意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7点30分点前携带或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相关文件至****点击查看大队楼204(**市玉屏街道东门街北46号),以收到时间为准。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联系人:詹旋灿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8832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