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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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2024年修订)、《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县小石岘建筑用闪长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矿业权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43-****点击查看812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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