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02-22

招标详情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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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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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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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1-26 至 2024-02-01
撰写单位: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中心) 撰写人: 罗申
****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13日9:00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2日 10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现场开标。
7.投标保证金不必重复缴纳。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方式: 0419-****点击查看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方式: 0419-****点击查看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申
电 话: 041****点击查看3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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